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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教研室工作职责: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研室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教研室成员的工作,核定教研室工作人员工作量。

2.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贯彻执行所开课程(《心理健康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中国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提前落实教材和资料。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提前落实教材和资料。

3.审核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检查教案,定期检查教学进度和各教学环节情况。

4.审核所开课程的考试、考查方案,审核考试命题,并签阅《学生成绩考核记分册》。

5.主持对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

6.有计划的组织教研室活动,开展科研工作。

7.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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