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校园机动车交通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校园秩序安全稳定,结合学校东南角新建停车场已具备使用条件的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7日零时起,启动校园人车分流、分区停车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区停车实施方案
(一)停车区域划分
西门停车区(教职工通勤专用)
涵盖明志楼、明德楼、尚技楼、图书馆西北侧等停车区域车位,供本校教职工通勤车辆停放。
东南停车区(综合通用)
由校园东南新建临时停车场、尚能楼停车场、公租房片区停车位组成,用于满足校园东南区域办公通勤、公租房停车需求以及外聘教师、服务保障、校企合作、外来访客、大型活动等各类校外机动车辆临时停放。
(二)隔离管控措施
1.交院大道安装两处隔离护栏,教职工机动车自西门进校后,可驶入明志楼、明德楼、尚技楼和图书馆西北侧停车场,禁止通行至其他区域。
2.公租房与交院大道交汇路口处安装隔离护栏,公租房区域所有机动车辆从8栋东南侧路口通行至新建停车场,自东南门进出。
3.相关支路统一安装隔离设施,禁止机动车驶入步行区域。
4.保留小型保洁、维修电动作业车通行间隙,兼顾行人安全与校园运维需求。
5.大型客运车辆原则上进入东南停车区停靠。如确有西门通行必要,需提前向保卫处报备,在国旗广场前端设置临时专用停靠区,明确限时上下客要求,严禁大巴长时间占道停留。
7.各单位运输大型设备须提前向保卫处报备,严格按照指定时段、专用路线通行,高峰时段禁止横穿教学主干道。
8.其他管控措施
迎新、校级大型活动:保卫处提前制定交通疏导预案,阶段性局部放开主干道通行,分区疏导人流车流;
上级单位、合作单位重要来访:学校办公室提前对接保卫处,规划通行路线,安排专人引导;
社会考试:校外机动车全部停放东南停车区,考务人员、考生步行进入考场,维护教学区安静环境;
其他需要开放通行权限的情况:由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三)后勤保供车辆限时允许通行时段
上午8:30—9:30、10:30—11:30
下午14:30—15:30、16:10—17:10
夜间22:00—次日7:00
二、相关说明
1.各二级单位要将分区停车安排迅速通知到所有合作单位,确保无遗漏。同时要求所有校内非教职工机动车辆(物业作业车辆除外)在9月6号之前,移至东南停车场。
2.门口闸机实时显示车位剩余数量,方便教职工了解校内车位使用情况。例如,当西门停车区车位剩余数量为0时,道闸不予抬杆,后续车辆请至东南停车区停放。
3.教职工集中活动日时段(一般为周二下午),西门停车区可适度超额放行,并放宽违停处罚,对顺向单边临时停靠且未堵塞交通及消防通道的车辆不予处罚。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还道于学生”的重要意义。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到,实施校园人车分流、分区停车,根本目的就是把安全畅通的校园道路环境还给学生,切实保障学生步行安全和校园交通安全,这是学校坚持以生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通过教职工大会、部门例会等形式,加强宣传阐释,引导全体教职工充分理解、自觉支持、主动配合试运行工作,共同为学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环境。
(2)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习惯养成。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人车分流、分区停车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养成先到先得、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人。
(3)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规范秩序。保卫处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车位外停车、占用停车区域进出通道等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各项管控措施流于形式,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和通行秩序。
(4)坚持示范引领,带头规范停车。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带头执行分区停车要求,自觉做到规范停车、文明行车,以良好示范带动形成文明交通新风尚。
(5)畅通反馈渠道,及时优化完善。试运行期间,各单位和教职工如对分区停车、人车分流工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保卫处反馈。学校将根据试运行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优化调整相关措施,不断提升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