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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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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持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通知(第一阶段任务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2 阅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节约型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交院党〔2021〕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将分阶段持续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现将第一阶段建设任务通知如下:

一、严格收费类培训项目审批

(一)非教学单位

1.原则上不组织参加收费类培训项目。

2.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收费类培训,由部门选派一人参训且返校后要组织转训,共享培训成果。

3.参加收费类培训参训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明确参训的必要性、培训举办方的收费标准和总额、培训举办方不承担但预计培训期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标准和总额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部门主要负责人持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的审批单报请学校主要领导签批,经批准后方可参训。

(二)教学单位

1.按照“非必要不参加”原则,严格控制收费类培训规模。

2.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收费类培训,由本人提出申请,明确参训的必要性、培训举办方的收费标准和总额、培训举办方不承担但预计培训期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标准和总额。二级学院院长审批,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签批,经批准后方可参训。

3.参加收费类培训往返时的在途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标准报销,参训期间不发放交通和伙食补助。

二、加强宣传用品采购审批

1.提高LED电子屏使用率,加大网络宣传,减少实物媒介。

2.减少校内横幅、桁架、展架等一次性宣传用品;确需使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精简会议和纸质文件

1.无特殊情况,校内办公不使用纸质文件。确需印制纸质文件,须科学核定印量,采用双面印制。

2.加强会议统筹,减少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材料提倡使用电子版,减少纸质材料,避免重复印制。

3.勤俭办会,校内会议提倡自带茶杯,不用一次性纸杯,不提供瓶装饮用水。

四、切实节约水电资源

1.总务处加强对物业、食堂服务商的日常管理,建立水电使用奖惩约定。

2.总务处要严查校内偷水偷电现象,严禁私接水管洗车冲地,严禁私接电线给电动车、新能源车充电。

3.严格空调使用。夏季温度超过28℃可启动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温度低于8℃可启动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严禁私自在办公区域使用其他取暖设备。

4.建立办公区域水电节约负责制。各单位是各自管理区域及其公共区域内水电节约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落实其管理区域内水电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5.建立教学场地水电节约负责制。明确教室的节约用电由上课班级责任,切实做到课后人走灯熄,现代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加强教学楼设备巡查。明确实训场地的水电节约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教务处负责加强实训场所巡查。总务处、物业公司要加强教学场地公共区域水电使用的管理与监督,走廊、通道等场所尽量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或隔盏开灯。

6.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要将节约型校园建设内容纳入到学生党建、校园文明创建、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工作中,加强宿舍公共区域水电使用的监督检查,以具体细致的举措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到节约型校园建设中来。

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节约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反节约管理规定、浪费严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督促整改到位。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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