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学校工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学校各分工会教职工家庭。
评选条件: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主要是评选出在爱国守法遵纪、诚信礼仪、爱岗敬业、和睦友善、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移风易俗、热心公益、绿色环保、荣获表彰奖励等方面综合情况良好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无人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具体评选标准见《文明家庭评选细则》(附件1)。
二、评选步骤
每个分工会推荐1个文明家庭,由校工委会对推荐家庭进行评议,形成初步意见后,产生18个文明家庭,在此基础上推选1-2个文明家庭报送教育厅参评。
三、表彰奖励
对文明家庭发文进行表彰,授予证书。
四、时间安排
各分工会须在 5月8日前将《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附件2)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送校工会。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不再补报。
五、活动要求
文明家庭评选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按照民主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职工个人自荐、分工会推荐等方式进行,并将推选结果报校工会。
联系人:谭志伟 联系电话:88756023 QQ:281887611
学校工会 党委宣传部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