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在学校“大思政课”教学实践基地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二楼多功能厅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主题党日活动,学校纪委书记周久军出席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潘峻岭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活动伊始,支部全体党员围绕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开展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包括总则、网络正能量传播、网络行为管理、保障和监督、附则5个部分,为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支部纪检委员谌雷元领学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支部党员围绕主题,开展学习讨论。同志们纷纷表示《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为广大党员网络行为划定了红线,更明确了净化网络环境的大方向,坚定了网络治理的信心和决心。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思政课教师,不仅要严于律己,而且要将文件精神融入到思政课教学中,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用语,避免使用不当或不文明的网络用语,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礼仪和文明用语习惯。
支部书记潘峻岭总结发言
最后,支部书记潘峻岭总结发言,列举了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时一些违规行为,要求全体党员同志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鉴,警钟长鸣,严于律己,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敢于向网络不良舆论亮剑,维护网络安全,奋力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